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探研

分类:振兴研究

时间: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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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也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任务。近年来,田林县坚持党建引领、龙头带动、利益联结,采取“村民合作社+民营企业”的模式,破解村集体经济增收难、可持续发展难的问题,走出了一条山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新路子,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目前,田林县县级“5+2”特色产业覆盖率达97.9%,建成广西连片种植面积最大的姬松茸产业基地。165个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超过5万元以上,其中收入10万元以上36个,20万元以上5个,50万元以上1个。该县浪平镇塘合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00万元。

一、田林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践与探索

(一)坚持党建引领,依山谋划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田林县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聚焦山区特点谋划发展路子。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发展模式和增收路径。二是组建集体经济工作专班,建立书记抓、抓书记和上下任务“捆绑”、成效“包保”的双责任制,实行月研究、季调度、年总结的推进机制。三是坚持党建引领,强化责任担当,激发生产活力。

(二)突出龙头带动,因地抱团发展强村富民产业。田林县坚持“产业富民、企业强村”思路,创新社企合作新模式,实现“社企联姻”,发挥民营企业优势,带动产业园区建设。

(三)完善利益联结,构建合力发展集体经济长效机制。建立村集体、企业、群众“发挥优势共建、发展收益共享、生产风险共担”的联结机制,激活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优化利益共享机制,探索按股分红、保价收购、产量固定分红等模式,充分吸引和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发展产业。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村级党组织作用偏弱,难以凝聚力量。农村基层组织,特别是村“两委”和广大党员是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组织者、推动者。但是一些党支部、村委会和党员干部队伍现状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一是整体素质不高。部分村还存在村干部文化偏低、能力偏弱的现象。二是带头致富本领不突出。部分村干部对新时代农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能力不强,影响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受到制约。三是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思路不开阔。村干部对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意愿强烈,但大都只有想法缺少办法,少数村干部“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缺少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农业民营龙头企业数量少,带动发展村集体经济后劲不足。这些年,田林县虽然培育了一批农业龙头企业,但总体来说数量不多,且发展不平衡。由于农业企业发展的投入大、收效慢、效益低,致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数量较少,很难在大的区域范围内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进行根本性结构调整,促进村集体经济长期稳定的增收,与实现农业产业化仍有较大差距。

(三)民营企业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力不强。目前田林的农业民营企业除了少数公司外,大部分企业都没有进行产品深加工,科技含量不高,加工水平和科技装备与同等行业先进水平比有较大差距,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弱,管理水平较低,初级产品多,中高档产品少,市场开拓能力弱。

(四)村民合作社人才缺乏,管理水平不高。合作社的社员大多是文化水平偏低、年龄较大的农民,会管理善经营的人才较少。部分合作社自身定位不精准,缺乏明确的办社思路和科学的发展规划;缺乏市场意识,产品总量及市场占有率有限,生产成本居高不下;信息搜集、技术引进、社员培训、农产品质量检查与产品商标建设、品牌建设等方面意识不强;缺少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提高附加值的意识。脆弱的业务能力和有限的管理水平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步发展,不适应新时期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生产经营上严重依赖上级的引导或包办。

三、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思考

(一) 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凝聚发展力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党的领导是基础。必须不断夯实乡村振兴的组织基础,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一是完善农村干部选拔管理机制。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防止宗族关系、亲情关系、利益关系等干扰干部的选拔管理。同时,教育群众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干部选拔管理的重要性,端正态度,顾全大局,选举优秀人才进班子。注重将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有成人员等吸纳到村“两委”班子及党员队伍。二是建立健全农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落实好村干部待遇、正常增长机制、社会保障等。同时,要注重对优秀基层干部从物质上、精神上给予表彰和奖励,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三是加强村“两委”干部的教育培训。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本地训的方式,持续强化村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村干部的担当精神,政策水平以及执行能力和专业能力,打造一支懂经济、会管理的村干部队伍,不断提升党组织带富能力。

(二)大力培育农业民营企业,形成产业集群。一是加大面向国内外的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民营企业家来乡村投资办企业,尤其是强化面向一些有实力、品牌好的各类农业龙头企业招商引资工作,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机制,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二是加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把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同各类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结合起来,引导工商资本依托农业园区发展,扩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队伍。三是把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同各地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支持工商资本发展种养业,鼓励进入产前、产中、产后的加工、营销、技术服务各个环节,优化产业结构。四是加强财政支持、降低企业税负、优化金融服务、做好用地保障、强化配套扶持等,扶持特色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建成能够搏击市场风浪的优势企业,形成产业群。

(三)引导民营企业推进科技创新,提高市场开拓能力。一是民营企业要进一步树立市场意识。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需求是最大的需要,而产品的优质最为重要。因此,企业的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和名牌意识必须强化。要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严格的标准化管理,尽快推进标明农产品产地、质量、等级的标识。二是推进科技创新,实现发展动力上的跨越。加大科技研发力度,通过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的附加值,走起点高、投资少、产出快、效益好的路子。三是加强科技培训和推广体系建设,要加强农民科技素质教育,造就一大批适应农业产业化要求的有知识、有技术、懂经营的农民,并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强化内部管理,促进合作社规范运行。一是建立健全规范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各项规章制度,可以从合作社内部治理结构、利益联结机制、财务管理制度、分配和权益保障机制等诸多方面,加强对合作社的规范管理,促进其正常运行、规范运作,有效发挥其功能。二是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监察,确保资金安全和项目实施绩效。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督促合作社定期将扶持资金使用情况及有关账目,以适当的方式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出台激励合作社长期规范化发展的具体措施,可以根据农民合作社对带动周边农户数量、增加社员收入、提高产品市场交易额等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分级奖励办法,并按合作社的规范程度和发展质量来进行财政补贴等方面的奖励。

(五)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推进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一是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村民合作社+民营企业”的模式要把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合作社只有全方位地为社员服务,才能持久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保证村集体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二是调整和完善产业化经营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在充分发挥政府的规范、协调与监督作用的前提下,按照市场经济法则规范各主体的行为,探索符合行之有效的利益分配关系,使得产业化链条的各个环节形成紧密而有活力的联结机制,激发各方的积极性,实现“多赢”的局面,为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注入源头活水,全面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助力乡村振兴。


文章来源:右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