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的十个战略问题

分类:振兴研究

时间: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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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许多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场合,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念,作出了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全面准确理解乡村振兴战略的十个战略问题。

       一、战略地位——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这是对“三农”战略地位的新认识、新概括、新提法,也是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依据。过去我们党对“三农”工作的战略地位曾有过“‘三农’问题是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基本问题或重大问题”“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或根本性问题”等表述。“关系国计民生”,体现了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基本方略的要求;“根本性问题”比过去提的“基本问题”“重大问题”“全局性问题”,更能体现“三农”工作的基础地位。

       二、战略思想——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的战略思想,是对我们党2003年11月提出“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战略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继承体现在重申“重中之重”,发展体现在新增“始终”二字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落实战略思想的理论归宿和实践选择。“重中之重”思想,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总结中,而是要真正落实在思想上、行动上、措施上,就是要在工作部署、深化改革、财力安排、生产要素配置、改善民生、组织领导、政绩考核上,都要把乡村振兴作为重中之重。“始终”思想,就是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三、战略方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2018年9月21日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总方针。过去我们党在不同历史阶段曾经提出过“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首位”“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多予少取放活”“工业反哺农村城市支持农村”等方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更加体现了“三农”战略地位和重中之重的要求,把过去提的“首位”“基础地位”具体化了,把“多予少取放活”“工业反哺农村城市支持农村”直观化了,更具有可操作性,将彻底扭转“先城市、后乡村,先工业、后农业,先市民、后农民”的传统思路和习惯做法。

       四、战略要求——“五句话二十个字”。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句话二十字的总要求。这是实施乡村振兴的总要求,也是“三农”工作的战略要求。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曾提出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要求。两者比较,提法上,除“乡风文明”未变以外,其他四句话均有改变,由“生产发展”变为“产业兴旺”,由“生活宽裕”变为“生活富裕”,由“村容整治”变为“生态宜居”,由“管理民主”变为“治理有效”;顺序上,也发生了变化,阐明了五句话的内在关系,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深刻阐述,“产业兴旺是重点、生态宜居是关键,乡风文明是保障,治理有效是基础,生活富裕是根本”;导向上,由过去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导向、过程导向,转变为乡村振兴的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乡村振兴的内涵更丰富、要求更高。这些变化,契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时代要求,顺应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现实需要,体现了我们党与时俱进的政治品格。

       五、战略原则——“七个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七条基本原则。这七条原则,就是乡村振兴的遵循和初心,任何时间都不能偏离原则、忘记初心。一是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和党内法规,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二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三是坚持农民主体地位。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坚持乡村全面振兴。统筹谋划六大建设,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注重协同性、关联性。五是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六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七是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典型引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六、战略步骤——“三步走”。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七、战略路径——“七条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提出了“七条之路”的实施路径。“七条之路”,体现了增强道路自信的要求,既不走过去城乡分治的老路,也不照抄照搬别国的道路,更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是要走出符合新时代要求、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乡村振兴道路。一是必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二是必须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壮大集体经济,确保农民受益。三是必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四是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以绿色发展引领生态振兴,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五是必须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开展移风易俗行动,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六是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建立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七是必须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八、战略重点——“五个振兴”。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3月8日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篇大文章,要统筹谋划,科学推进,重点是五个振兴。一是产业振兴。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实现产业兴旺。二是人才振兴。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三是文化振兴。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四是生态振兴。坚持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扎实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五是组织振兴。打造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建立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

       九、战略保障——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在2018年9月21日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制度保障。一是制度供给。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放管服”改革,破除一切束缚农民手脚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视。二是人才支撑。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科研人才支撑作用,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农村振兴,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投身乡村建设。三是投入保障。开拓投融资渠道,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四是党管农村。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建立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制定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抓紧研究制定乡村振兴法的有关工作。营造乡村振兴良好氛围。

       十、战略目标——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在2018年9月21日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要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起设计、一并推进,实现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跨越。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提出,即由过去的产业角度现代化,转向新时代乡村经济社会现代化,更加体现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更加契合了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更加符合现代化强国的要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最终目标,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

 以上十个战略问题,具有严密的内在理论逻辑,体现了战略思维、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和法治思维,构成了习近平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的理论框架和科学体系,系统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怎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最终要达到什么目标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