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章程

分类:协会介绍

时间:202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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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陕西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全省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到合法合规收费,不强制收费、不重复收费、不过高收费,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政府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2. 本会已按照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陕民发〔2020〕112号)、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陕民函〔2021〕179号)等文件要求,对本会(包括分支机构)的所有收费项目进行了认真自查,未发现强制收费、重复收费、过高收费等问题;
3. 本会严格按照《陕西省秦商总会章程》及《会费收缴办法》,依法依规向会员收取会费,会费标准由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不阻碍会员退会。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及开展业务活动等支出,明确并公开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
4.加强总会制度建设,强化收费工作的责任意识,规范审批程序,提升收费管理规范性;积极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健全监督制度,严格约束收费行为;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允确定收费标准,不强制服务并收费,不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不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5.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以及总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自觉接受会员单位、政府部门及社会监督;
6. 严格落实勤俭节约的办会原则,合理控制办会成本,切实减免涉企收费,坚持过紧日子;
7. 进一步加强和扩大本会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本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服务国家、服务陕西、服务会员”的办会宗旨,为我国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做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会员和社会各界广泛监督,监督电话:(029)87298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