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分类:振兴研究

时间: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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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中国农林科技网 

 核心提示:摘 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作为解决好新时代三农问题而提出的重大战略和重大举措,

 摘 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作为解决好新时代“三农”问题而提出的重大战略和重大举措,乡村振兴战略受到了政府与学界的高度重视。通过文献梳理发现,学界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意义、乡村振兴战略的内涵、推进乡村振兴面临的困境以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路径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今后要加强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联动问题、革命老区和深度贫困地区等重点区域以及人口较少民族与“回流边民”等特殊群体的研究。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从提高农业发展质量、繁荣兴盛农村文化、推动乡村绿色发展、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等方面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自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国内学者围绕乡村振兴展开了多学科多视角的研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意义研究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重要发展战略,对于解决“三农”问题、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以及农业农村的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首先,乡村振兴战略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指明了方向。振兴乡村的目标是农业强大、农村美丽、农民富裕。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在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大意义。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新旗帜和总抓手。乡村振兴战略是对改革开放以来“三农”工作思路的重新调整与梳理,是中国共产党对其以往农村发展战略的凝练与升华,没有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与富裕,乡村便无法振兴。

 其次,乡村振兴战略是有效解决我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战略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经过长期努力,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叶兴庆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需要,是加快破解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难题的重要举措和根本途径。唐任伍指出,乡村振兴是厚植中华文明根基、发展现代文明的需要,是实现中国社会平衡发展、充分发展的需要。黄道新等人认为,乡村振兴战略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由增量向提质转变的政策导向,从而能更好地满足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总之,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根据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顺应时代发展要求而提出的重大战略构想,在化解当前社会主要矛盾方面有着积极作用。

 最后,乡村振兴战略是新的时代背景下农业农村发展到新阶段的必然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需要经过乡村振兴与重构来发展乡村经济。中国进入新时代,由于社会矛盾的转化以及国家发展模式的转型,要求转变乡村发展模式,为此,党和国家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是农业农村发展到新阶段的必然要求。邢成举等人认为,乡村振兴的展开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运动的升级与重塑,其不仅是要实现乡村的发展,更是要为中国持续健康的发展奠定基础。高启杰认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高脱贫质量,提升乡风文明水平,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给农业与农村发展带来了活力。总之,乡村振兴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抓手,也是解决我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战略举措。

二、乡村振兴战略的内涵研究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既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和抓手,也是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努力方向。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的总要求比较来看,乡村振兴战略的层次和要求更高,内涵更加丰富、寓意更加深刻。学界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内涵展开了讨论。

 一是着重从乡村振兴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间的关系进行理解。众多学者对乡村振兴战略的科学内涵达成的一个基本的共识:乡村振兴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间是继承、升级与发展的关系,二者并不存在断裂。张晓山、李周、董进智、关浩杰等学者认为,将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容与新农村建设相比较,乡村振兴战略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升级和质变飞跃,是对中国乡村发展规律的自觉把握,更是新时代乡村现代化发展的新方略。乡村振兴战略是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内化与深入,其内涵有了很大的提升。

 二是从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五句话、二十字”总要求进行解读。朱泽认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二十字总要求,从产业兴旺切入,到生活富裕结局,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目标体系。李周指出,总要求中产业兴旺旨在繁荣农村经济,生态宜居旨在协调经济生态关系,乡风文明是乡村建设的灵魂,治理有效旨在提升战略实施效果,生活富裕是改革开放的重要目标。孔繁金则认为,总要求里“生活宽裕”变为“生活富裕”,这反映出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在追求人民利益、保障人民幸福等方面理念和目标的巨大变化。

 三是主要从农业农村发展的视角进行剖析。李铜山、张晓山、周晓波等学者认为,乡村振兴的基本内涵为“三农”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对我们党“三农”工作的继承和创新,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行动纲领。陈文胜认为,乡村振兴是由城乡统筹向城乡融合转变、是由“四化”同步发展向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转变、是由农业现代化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转变。蒋永穆指出,乡村振兴战略的内涵在于从城乡一体化发展转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从推进农业现代化转向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等七大根本性转变。李长学认为,“乡村振兴”是扭转乡村衰落,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过程,其本质和根本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总之,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基于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农业农村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实际的深刻洞察,抓住了与乡村振兴相关的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凸显了鲜明的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富有前瞻性和现实针对性。

三、推进乡村振兴面临的困境研究

 由于长期受“重城市、轻乡村”思维定势的影响,乡村振兴受阻于诸多制度性因素,城乡人才流动制度、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乡村金融制度、耕地及宅基地制度等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乡村的振兴。目前学界关于推进乡村振兴面临的困境研究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民参与程度低。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提高乡村的内生能力,而提高乡村的内生能力则需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如果农民在关乎自己家乡建设和自身利益的乡村建设和发展中集体“失语”,会导致乡村振兴成为纸上谈兵。徐顽强等人认为,我国一些农村深陷发展主体短缺与流失困境,且留守群体的素质较弱,这些都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面临的现实挑战。如果缺乏有效动员公众参与,会使得乡村振兴战略无法顺利实施。换言之,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如果忽视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乡村振兴便无法顺利进行。

 二是乡村文化传承困难。乡村文化作为我国乡村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乡村振兴中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只有文化在乡村中蓬勃成长和延续,乡村才具有长期的活性和动力。马义华等人认为,由于农业文明的式微和乡土文化的断裂,加剧了乡村结构和文化内蕴的“空洞化”,由此造成了传统文化在乡村传承困难。朱启臻、李军明等人指出,现阶段乡村文化式微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对乡村文化价值的不理解以及乡村文明的逐渐衰落会使得乡村振兴步履维艰,成为当前乡村振兴的最大制约因素。蒋蝉认为,我国大部分农村将注意力集中在经济发展上,忽略了乡村文化建设,影响了良好村风的建设。陈运贵认为,乡村文化的发展可以为乡村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乡村文化的振兴存在内生动力不强、外部供血不足、运行机制不畅等问题。总体而言,乡村文化的逐渐衰微是推进乡村振兴的一大障碍。

 三是基层党组织弱化。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政治不够过硬制约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不少农村基层干部缺乏主动学习意识、改革创新意识和自我革新意识,导致一些贫困农村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发展缓慢。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在强化乡村治理中发挥坚强后盾作用不够,在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中,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法治意识不强,不善于运用法律思维以及法治方式来处理基层社会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和冲突。当前乡村自治组织的能力不足,仍需要基层政府强有力的行政介入进行提升,但由于党政部门之间、政社政企政学之间的有效协同合作不易达成,使得乡村振兴的推进面临协同性以及组织管理弱化的困境。此外,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缺乏吸引力、凝聚力和活力,稳定性不够、接续性不足,组织振兴成为“五大振兴”的短板。

 四是乡村人才流失严重。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化、城镇化的推进,乡村中的人才日益流失,人才的流失给乡村振兴的推进带来巨大的困难。农村人口继续向城镇大规模转移,劳动力长期从农村单向流向城市,使得乡村人力资本的积累远低于城镇地区。当前很多乡村的青壮劳力都在进行非农化转型,让乡村的“三留人口”越来越多,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大量文化水平较高、能力强、思维开阔和懂技术的新乡贤离开乡村。当前乡村振兴中农村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强,青壮年劳动力无法“回流”,农村劳动力短缺越来越严重,乡村精英流失,致使乡村治理人才资源日益匮乏,乡村社会的自治与发展的动力缺失。乡村人才的大量外流使得乡村的“空心化”现象日渐突出,导致一些乡村逐渐陷入“越落后越留不住人才,越没有人才越落后”的恶性循环之中。总之,人才流失严重加剧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困境。

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路径研究

 针对当前我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中面临的挑战与困境,学界针对提升农民作为主体的参与度,深化改革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等,提出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诸多对策建议。

 一是走“以人为本”之路,提升乡村振兴主体参与度。乡村振兴的主体是农民,农民是乡村振兴的受益者,确定以农民为治理主体的、以内源发展为主要动力的多元共治的“乡村振兴”逻辑,充分发挥农民治理的主体性作用和意识自觉,推动形成乡村振兴的内源性治理模式。刘合光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各参与主体充分协作、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激活乡村振兴主体的积极性,发挥参与主体作用推进乡村振兴进程。贺雪峰认为,乡村振兴的重点首先是农民的基本保障,基本保障最重要的是保底,守住农民基本保障的底线,帮助和支持中西部缺少资源地区留守农村的相对弱势的农民。郑风田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通过合理推进人、才、物向乡村流动,赋予农民资产性权益,同时要从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以农民为本位、建立农民意愿表达机制、增加所在社区民众满意度调查四个方面建立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振兴发展机制。宫学芬认为,农民队伍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主力军”,乡村振兴战略在具体实施时,要把“重中之重”落到实处,着力培养建设适应农业农村发展的专业人才队伍。文丰安提出,乡村振兴一要通过人才培育路径引领乡村振兴,二要加强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三要激励更多人才下乡创业、回乡创业,四要培养乡村科技信息人才队伍。王文成认为,乡村振兴需打造本土优秀人才队伍、优化外部人才引进条件,充分发挥人才职业优势,营造人才发展的乡村环境。刘祖云和姜姝认为,以“城归”为核心,在乡村振兴的策略上,需要培育乡村的“情感共同体”与塑造“新乡贤”的角色。总之,只有以人为本,提高乡村振兴主体参与度,才能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根本保障。

 二是全面深化农业农村体制机制的改革,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之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张晓山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按照总要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陈锡文认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业社会化等一系列服务体系,而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乡村治理现代化,特别需要注意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等制度性问题。罗必良指出,实施乡村振兴的保障是体制机制,因此,要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家庭承包权、开放和盘活经营权,形成多元化经营主体参与的“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分工经营”的制度构架。郭晓鸣提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应当以乡村振兴规划体系为先导,以土地制度改革为重点,以优化政策体系为关键,以绿色发展为核心。马义华等人认为,推进乡村振兴,必须把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继续深化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经营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以及加强乡村公共产品优先供给等作为重点突破方向。陈婉馨提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需要积极推进城乡要素融合机制、农村基本经营体制、城乡融合规划机制、生态保护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总之,构建农业农村发展的制度体系是顺利实施乡村振兴的保障,将为农业农村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建立健全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推动“三治合一”乡村共享治理体系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实施乡村振兴要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结合,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建设平安乡村。要构建国家法治与乡村社会自治德治互构的机制,要倡导乡村治理的多元主体共建共享,还要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载体。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的乡村治理体系,关键在于基层群众这个核心群体,激发基层群众的责任感和参与度,形成政府治理、社会参与和群众自治的合作共治格局。在乡村振兴中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三治”体系,需要正视中国农村差异,坚守完善自治主轴线,利用法治和德治共同促进自治的原则,区别对待传统农村与已城市化的农村,传统农村应强化法治建设,提高建设热情,增强建设能力,城市化了的农村应强化德治建设,正确认识建设难度,充分利用建设优势。廖彩荣等人提出,要从城乡融合发展体制、农村土地制度创新、强农惠农政策扶持、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设、农民权益保障体制机制建设五大路径来健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曹昶辉认为,乡村振兴要用好村民自治制度,利用好传统民间自治资源这个制度化自治资源。张帅梁认为,法治与农村基层党建、村民自治、乡村德治和平安乡村构成了“五位一体”的完整有效的乡村治理体系,法治乡村建设应遵循整体性、差异性和渐进性原则,遵循法治建设的新方针,并以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做保障。胡胜认为,要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对基层干部进行定期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干部执法水平,以构建良好的法治氛围。卢艳齐提出,依法治村与以德治村是村民自治的辅助治理手段和工具。王东等人认为,在推进策略上应以共享治理为实施路径,通过全民共建、全域共治和全面共享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刘升指出,要通过“还权、赋能、归位”等方式,进一步推进社会力量发展,让社会更有活力,从而有效发挥社会力量在社会治理中的结构优势、组织优势和资源优势。总之,只有积极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的新路径,建立健全现代乡村共享治理体系,才能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五、乡村振兴战略研究的展望

 学界围绕乡村振兴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为我们进一步开展乡村振兴的有关研究以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启示。但目前针对乡村振兴的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学界对乡村振兴的个案调查研究较少,尤其是针对人口较少民族、“直过民族”和“回流边民”等特殊群体的调查研究不足。因此,我们要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乡村振兴研究。

 第一,要加强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联动问题的研究。目前我国处于脱贫攻坚的关键期,同时也正是乡村振兴的起步阶段,未来的两年将是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推动脱贫攻坚两个长短目标并存交汇的特殊时期。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既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初始阶段的优先任务和工作重点。如何有效地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地衔接起来,把长短目标相结合,建立一种可持续的联动机制,仍需学者们深入研究。

 第二,要加强对革命老区和深度贫困地区等重点区域的研究。由于地理位置、自然、历史和社会发展程度等原因,这些地区的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经济发展缓慢,脱贫难度大,生态保护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因此,这些区域的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面临更大的挑战,需要更加深入地调查研究。

 第三,要加强对人口较少民族和“回流边民”等特殊群体的研究。目前,分布在全国13个省(区)的28个人口较少民族普遍面临着发展差距大、群众收入低、自我发展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此外,我国是陆地边境线最长、邻国最多和边界情况最复杂的国家。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历史时期外流的大量边民陆续回迁到我国边境地区居住生活,给我国的边疆治理与国家安全带来严峻挑战。尽管这些特殊群体的人口数量不多,但由于他们分布地域广、社会影响大,各种问题和矛盾交织交融,需要我们在乡村振兴研究中给予重点关注。